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退休后去其他城市租住一年,然后去下一個城市,一個接著一個,這種想法聽起來挺浪漫,既達到了旅游的目的,又不會感覺在一個城市待久了枯燥。或者再狂想一點,甚至可以把房子賣了,國內有300多個城市,應該可以浪漫余生了。那么,這種方式可不可行呢?筆者認為不可行。
或許以這樣的方式旅行,開始的時候你會意氣風發,估計飄蕩個兩三年,住過兩三個城市你就會身心疲憊。為什么會有這種感覺?因為這種行為不是旅游,而是折騰。好像有位作家說過,旅游就是一個人在自己居住的地方待久了,感覺到厭倦,枯燥無味,于是來到一個別人厭倦了的地方,花掉口袋里的錢,然后,拖著疲憊的身體再回到自己居住的城市,頑強地活下去。這意思是說,人在一個地方待久了,就會感到厭倦,沒了新鮮感,反而會認為別的城市很有吸引力,實際上,等你去過了,住上一段時間,同樣會感到厭倦。
新到一個城市,租房住幾個月應該沒問題,但是,如果住上一年的時間,恐怕感覺就沒那么美好。因為,幾個月下來,該玩的都玩過了,新鮮感過后,剩下的還是柴米油鹽。但是,你租住的是別人的房子,住著完全沒有歸屬感,心一直在漂浮,一切回歸吃喝拉撒之后,你會覺得很不自在。這種感覺相信很多人都會有親身體驗。所以說,這種方式并不可行。如果是每年在一個城市住上幾個月,逛逛風景,散散心,應該是可行的。
實際上,如果退休后能夠在自己喜歡的城市買個小房子,每年去住幾個月,倒是一種比較愜意的生活。比如像海南的候鳥們,冬天南下避寒,夏天北上避暑,這應該是一種比較理想的生活方式。當然,如果能有兩三處度假之地就更好。
有人可能反駁說,買房子不劃算,還是租房好,想去哪去哪。沒錯,租房當然也可以,不過那種住的感覺完全不同。你在一個城市有一套房子,過去度假,那是一種回家的感覺。可是,假如你是去一個城市租房住,那是旅游的感覺。所以,買房和租房完全是兩種截然不同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