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簡單一點解釋:
從保障內容上:重疾是管病的,意外是管意外事故的。
舉一個例子,假設A既買了重疾又買了意外的情況下。當他得了某種在保障范圍內的疾病時,重疾險可以理賠;當他某天不慎從高處墜落,造成截肢后果時,意外險可以理賠。
所以,兩者保障范圍有明顯的不同。
而至于其他的內在方面,不通電就更多了,比如說意外險的理賠條件還是有很多的,要看你導致最終結果的作用因素是否是意外,有個判定的過程;但重疾不同,就看你得的病是不是合同約定的疾病,如果是,那么保險公司就按照合同約定賠付,也不會管你這筆錢是用于治病還是揮霍,如果不是的話,那么就不會進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