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停繳之后,就會立即終止醫療保險待遇享受。
如果我們在三個月之內,申請醫療保險補交的話,我們可以對中斷期間產生的醫療費補報補銷。
所以,一般不會產生太大問題。
可是,如果我們不對三個月之內的醫療保險進行補交。那么我們的醫療保險待遇就會中斷。
再次正常繳納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時,就需要相應的等待期了。青島市是六個月,在正常交費六個月后,才能夠正常享受住院報銷待遇,有些地方長達一年。所以,一般我們得了病才去交保險就晚了。
值得提醒的是,六個月之內,如果補交時間超過三個月,仍然也會視為中斷。比如前兩個月我是補交的,正常交了一個月,然后又兩個月補交,再正常交一個月。這就是醫保繳費中斷。
如果我們失業之后,能夠領取失業金的話,會有失業保險基金代繳醫療保險。可是失業金領取應該在60天內申領,如果我們沒有及時去領失業金,第二個月去領的,雖然也可以領到失業金待遇,但是前一個月的醫療保險是不會被補交的。這樣就需要自己去補交,否則只要這一個月的醫療保險沒有補交,就是中斷的醫療保險。
一般我們失業后,可以及時購買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由于剛符合條件,一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是當月購買,次月享受退休待遇。這樣也能夠實現醫療保險待遇上的銜接。
所謂醫療保險,最重要的就是住院的保障,一些地區還有門診報銷費用,這些都是需要連續繳費才能夠享受。如果萬一中斷,一定要及時補交。畢竟什么時候發生萬一,我們沒法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