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是非常劃算的一件事情。
自己承擔一小部分費用,國家補貼一大部分費用,然后享受醫保報銷待遇。
根據國家2018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全國個人繳費最低標準不低于220元,政府補貼不低于490元。分別比2017年提高40元,合計80元。
很多人不明白,實際上2018年交費保障的是2019年的醫保待遇。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特別像我們的商業保險,提前繳費,而且萬一不出險,就不會有報銷。
可是有一部分人不理解,為什么我們繳的醫療保險費也沒花著,不能累積到個人賬戶呢?
商業保險在你不出險之后,會退回你保費嗎?當然不會。
城鄉居民養醫療保險就是這樣,個人不出險、不住院、不報銷,并不代表其他人不報銷。大家通過風險共擔原則,共同承擔相應的報銷費用。基本上我們當年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次年就花費完畢了。
不過人性是自私的這一方面,也是很正常的。由于商業保險不是強制性,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別地方在推動參保的時候,通過社區村居做工作,帶有半強制性的。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一般在一級醫院能夠報銷到70%到80%,二級醫院能夠報銷到60%到70%,三級醫院一般是50%到60%。
個別地區還設有不同的繳費檔次,檔次越高,交費錢數越高,報銷比例越高。
其實為了更公平的建立醫療保險基金,讓更多人能夠享受醫療報銷待遇。國家可以試點,個人不用繳費的福利醫療保險。
我們也看到了政府補貼金額高達490元以上,個人交費才220元以上。如果為了確保大家的自愿原則,應當建立一種不用交費也享受報銷的待遇,不過報銷比例低一些,通過490元進行統籌就可以了,而不是710元。
按照490元統籌的免費醫療保險,各種報銷比例只有710元的70%就可以了。比如,目的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是80%,如果個人不繳費的話,報銷比例降為56%就可以。
但是交上費用之后不出現住院報銷的情況,要求費用返還,這種風氣真的不能夠助長,這明顯違反社會的契約精神。
其實,目前我們國家的醫保參保覆蓋率已經達到了95%以上。絕大多數的人都是接受這一參保條件的。
希望隨著國家醫保局的建立,有關醫療保障能夠更加完善,報銷比例更高,參保人負擔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