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大連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的內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起來看看吧。
1、用人單位繳費標準:
用人單位按本單位上月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8%繳納。用人單位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的基數繳納。無法認定工資總額的用人單位,以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在職職工人數為基數繳納。
2、在職職工繳費標準:
在職職工按本人上月工資總額的2%繳納。職工月工資總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的基數繳納;超過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作為繳納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