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的養老問題,國家一直都在探索新的道路。這不,昨天就有媒體報道養老金正式入市,已到賬1721.5億并開始委托投資機構投資。
但對于另一條道路——以房養老,卻大規模的爆發了負面:
說說套路: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三個月,就能獲得每月10%到15%的高利息,到期還能全額返還本金并拿回房產證。
先問問,真的是抵押嗎?
老人被騙子忽悠,簽下抵押房產的借款合同,甚至還簽下經公證的“委托書”,放棄抗辯權,“全權委托”騙子賣房。
老年人在“委托代理人”的“忽悠”之下,不明就里就對該委托書進行了公證,這就完全符合房屋管理部門對于他人代辦過戶的要求,相當于老年人在向“金主”借款時,就同時把房子交由他人掌控,而不是如理財一方所說的只是拿房本做抵押而已。
當然,騙子們在規避違法的這件事情上,還是做足了功課的。
在借款抵押合同之外,還要求老人簽訂一個全權委托“債主”代理處理房子的委托公證書,國家法律禁止“流押契約”的這一條規定對他們來說,無效。
老人們還是得到了一些“回報”
在“流程”走完此后的一段時間里,每個月都會收到一筆可觀的收入。你以為是理財項目所得回報,事實上是自己的借款。
而這些套路,完全是建立在消息閉塞,也不懂得法律文書的意義和概念的弱點的情況下。
那么問題來了,老人該如何防止被騙?
1.遇到了要第一時間和子女聯系,切莫一意孤行。
2.房產證是很重要,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
3.對于新出現的理財產品持審慎態度。
4.不要高利被誘惑,高收益伴隨的高風險是亙古不變的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