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只要國家按照《社會保險法》對企業職工“視同繳費”部分投入足夠資金,各地區之間職工基本養老基金轉移比例適當(現在較低),各地區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符合規定,就不會導致老工業地區和人口流出省份養老基金不足,也不會導致養老保險繳費率很高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過低。
目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已近5萬億元,平均可滿足17個月的支付。但是,在現收現付的養老金制度下,東北等部分省份已經出現了收不抵支的問題,也就是當年收繳上來的錢不夠當年的發放。記者了解到,將養老金結余較多的地區的錢拿到不夠發的地方救急,在很多年以前已經有專家提出類似建議,并在行業內引起過激烈的爭議。
所以應該合理確定各地區之間養老基金轉移比例,增加國家財政投入(爭取盡快達到國際平均投入比例),盡快提高統籌層次(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其它保險省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合并),便于繳費和跨統籌區轉移,充分利用結余資金,保證全國各地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并把結余資理財序入高收益的國家重點工程,提高計息利率,確保增值。
既然“2018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近5萬億元”, 規模在不斷擴大,就該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替代率,適當降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替代率,縮小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差距,糾正提前繳費20多年的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替代率約為機關事業單位一半的不公平狀況,盡快制定公平、公正、合理、所有職工統一的辦法。
應該充分利用國企分紅和上繳的利潤補充企業養老基金,不該急于大范圍劃撥國有資產進社保而降低國資占比,避免將大量養老金結余投入股市而增加基金風險,應該進入深度老齡化社會時再增加劃撥比例,以利于增強年輕人繳費信心,促進社會保險健康發展。
實行社保稅務統征,還能減少不繳、少繳社保費的企業,可以適當降低基本養老保險費率,降低以前正規繳費單位和個人的負擔,促進正規企業的發展,增加正規企業職工的收入,提高消費能力,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也應該精兵簡政,控制壟斷國企人員過高待遇(防止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攀比),適當提高收益上繳比例,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增加財政對職工“視同繳費”的投入,適當降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替代率,縮小與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的差距,增加企業退休人員的收入,使他們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