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并非所有工齡都能用來計算養老金。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計算的嗎?
并非如此,現在計算養老金時,依據的是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
其實也可以理解為實際繳費工齡和視同繳費工齡。
也就是說,在你的實際所有全部工齡當中,只有你實際參加了養老保險的工齡,還有視同繳費的工齡,才能用來計算養老金。
一般來說,如果你的1992年以前的工齡沒有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話,那么就不能用來計算養老金。
其實涉及這個問題的主要是中人,也就是橫跨了養老保險建立的人,也就是說,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參加工作,在建立之后退休,對于他們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養老保險建立前的工齡能不能視同繳費年限,一般只有國家認可的一般連續工齡才能視同繳費年限。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是1979年參加工作,1992年繳納養老保險,2019年退休,你的工齡一共是40年。
其中,從1992年到2019年一共是27年的實際繳費年限,1979年到1992年13年的工齡是沒有繳費的,能否按照40年來計算養老金,就看你這13年的工齡能否視同繳費年限,如果是視同繳費陪年限,就可以按照40年來計算養老金,如果沒有的話就不行。
當然,對于新人來說,也就是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后參加工作的人,他們只要參加工作,就要強制性繳費,所以它的所有工齡都是有實際繳費的。所以對于新人來說,都是按照本人實際工齡來計算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