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小公司勞動合同條款,對公司有利,拒絕幫你買社保的條款,是否可以不簽或舉報"問題?處理這事兒的最好方法:
一是你手里拿著合同直接找企業老板。笑著請教他這是誰的主意?有城府的老大會問你怎么了?你說:我個人事小,給不給上"五險二金"也是小事,我一個打工的掙錢即可。我怕簽上我的名字,捺上手印,蓋上公司大印把公司害了(這是自挖的大坑)。
畢竟是白紙黑字證據確鑿啊!老板心里恨嘴問你咱辦:你告訴二字:依法。老板就會仔細掂量你的的份量;沒有城府的老板會趾高氣揚,氣勢洶洶,呵斥大伙兒,愛簽就簽,不簽滾蛋。對于這種不法之徒。你只需打"12333"告訴就行了。
二是無論公司大小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五險兩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條倒》規定,用工單位處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五險"(養老、失業、工傷、醫保、生育險)兩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
且簽訂的勞動合同必須是人社局的制式合同。小企業篡改合同式樣,就會受到行政處罰,況且逃避"五險兩金",情節就嚴重了。無非企業終止,此事了結。只要開張你就是"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