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核心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戶藉已經不是繳納社會保險的藩籬。只有養老保險的繳費時間和繳費人的年齡才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法定條件。
農業戶藉(農民工)在企業參加工作,企業(法律稱為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俗稱"五險一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和住房公積金),實則"六險兩金"(加大病保險和企業年金)。只要繳費滿15周年滿60周歲,即可終身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同時,國家2017年已經放開了城鄉居民繳納養老保險的限制。即允許城鄉居民可以依法繳納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范疇),年滿60周歲,繳足15周年,也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按月依法領取養老保險金。
對于農村戶藉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法定繳費年限的,如果在繳費城市生活,要求有固定居所(即住房);如果沒有居所的,即可以依法將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戶藉地終身享受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