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的功能作用,支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近日,河南省人社廳、財政廳出臺《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規定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的事業單位,可以享受穩崗補貼政策和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政策。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措施有:
一是提高貧困縣失業保險金標準。從2019年1月1日起,貧困縣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二是提高貧困縣企業穩崗補貼標準。對貧困縣的失業保險參保企業,將穩崗補貼標準提高到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60%。三是放寬貧困縣參保職工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對貧困縣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申領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申請條件中關于參保繳費年限的規定由原來的“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 以上的”放寬到“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 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