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職工在工作單位發生意外,造成人身的傷害或其他狀況時,職工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工傷的認定,然后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處理。那么怎么走工傷賠償程序?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醫療診斷證明等。
工傷認定并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
《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鑒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不同。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傷殘津貼等。
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是勞動爭議,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經仲裁裁決,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履行裁決書規定的義務,申請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