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按月領取40%至60%的遺屬生活補助費即可。
這是國家對于完全依靠配偶退休金生活的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一項長期性政策。
具體操作方法:
持去世退休人員的死亡通知書、火化證明書、喪葬證明書和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在人社局的社會保障大廳離退休人員死亡結算窗口,填寫遺屬生活費申請單。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終止已經去世退休人員當月退休金,從第二個月開始發放遺屬生活補助費。
發放標準退休人員遺屬40%一60%,離休人員遺屬60%一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