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五險一金和底薪的公司靠譜嗎?很明顯是不靠譜的,根據相關的規定,我們和企業單位建立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依法建立社保,當然這個社保主要是包括五險的待遇,所以說所謂的五險是法定的責任和有任何企業和單位都不能夠明確拒絕來為自己的員工繳納五險。
其次這個所謂的底薪,那么我們在給員工發放工資的時候,你可以沒有底薪,但實際給員工發放到手的工資待遇是不能夠低于你們當地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比方說你們當地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700塊錢,那么在扣除社保以前的實發待遇就應該高于1700塊錢,而不能夠是低于1700塊錢的。
如果沒有底薪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很多銷售人員他都是沒有底薪的,但是實際到手的收入要遠遠超過這個最低工資標準,這樣的做法是可以的,但是當員工的實際收入是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那么很明顯這樣的做法是不允許的,所以說必須要高于最低工資標準,才是符合用工的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