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48歲了,想50歲退休可以補繳社保嗎?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到現在為止養老保險已經交了8年,按照目前的退休政策你在50歲時,養老保險只能繳納滿12年,是不具備辦理退休的條件的,雖然我個人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但是想法是美好的,現實卻是很殘酷的,既然國家有了相關的政策和規則,在規則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目前我國的退休條件是男性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女性干部和靈活就業人員55周歲,同時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必須要達到15年,這是兩道鐵門檻,如果沒有達到條件,誰也無法跨越。但是你在想在50歲辦理退休,雖然現在養老保險不能補繳,但是滿足這個條件也還有補繳的希望。
如果你屬于在崗職工,在進入單位工作時,由于8年之前,用人單位沒有為你繳納養老保險的,按照社保法的規定,職工在進入單位工作的三十天內,必須為職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而以前你在企業工作至少有7年以上的時間,用人單位都沒有為你繳納養老保險,這是屬于用人單位的過錯,用人單位應當出面為你補繳以前應該繳納而未繳納年限的養老保險。但這個難度比較大,因為作為一個單位涉及到職工比較多,如果給你補繳了,可能在單位就會帶來連鎖效應,每個人都會要求你用人單位為自己補繳。如果上述情況存在,只要還在用人單位工作,以前的勞動合同還保存完好的,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由用人單位出面協調當地社保部門,因為單位的原因導致應當繳納而沒有繳納的,用人單位出面進行補繳,補繳費用由自己來承擔,這樣用人單位有可能會同意;如果這種條件用人單位還不同意的,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門或是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這樣如果社保部門通過執法檢查發現事實存在,會責成用人單位為你補繳。如果這個辦法能夠實現你補繳的目標,那么你在50歲辦理退休就是有希望的。
如果你到單位就業的時間比較短,你到用人單位工作以后,用人單位就為你繳納了社會保險,到現在已經繳滿了8年,單位不存在應交而沒有繳納的情況,那是不能補繳的;如果你是屬于靈活就業人員,而靈活就業人員的退休年齡女性是55周歲,你現在已經繳納了8年才48歲,距離年滿55周歲還有7年的時間,如果這7年繳費不中斷,那么你在55歲辦理退休是完全有希望的。但無論哪種情況,你想在50歲辦理退休,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基本上都是很難辦到的。
綜上所述,你今年48歲,養老保險已經繳納了8年,想在50歲辦理退休,應該屬于女性,不管你是屬于在崗職工的女性還是靈活就業人員中的女性,目前要在50歲辦理退休都是不可能的,但是繼續繳費到55歲辦理退休是完全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