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問,你是否清楚學校給你投保的是哪種保險?在你繳費前是否有書面的宣傳材料發給你,你是否了解保障內容?
學校統一買的應該是學平險,類似意外類險種都是投保次日生效,該險種是沒有觀察期的,9月份投保,到國慶節怎么也生效了,如果未生效,那么只有一種可能性,就是收取保費的人沒有為你投保,按你所訴推斷應該是老師代收代辦,你現在要做的是調查學校投保的是哪家公司,保險公司收到保費及投保申請沒有,如果沒有收到,導致未承保,那么校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如果收到了,卻沒有及時為你辦理投保手續,那么接收保費的業務員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還有一個問題你要注意,就是保險公司說還沒有生效,只有重大疾病和疾病住院醫療保險才會有觀察期,才會有“還沒有生效”這種說法,你還需要調查學校是否正確投保,是否與前期宣傳時的一樣,如果不是,那么你需要提供相關證據,有必要可以起訴學校。
這件事情不復雜,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進行調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