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您描述的事情,咱們做一下梳理。
1.跟合眾保險投保了補充醫療。

2.客戶在醫院開了兩盒治療慢性病的藥,保險公司予以報銷了。
3.客戶當時不知道,后來查詢到,該藥屬于丙類藥。
4.理賠時,保險公司予以報銷了。
5.客戶又買了幾次,保險公司都報銷了。
6.客戶又一次開了很多數量的這種藥。
7.保險公司不予報銷,理由是,原來審核時候弄錯了,不能報銷。
8.客戶認為:“你當時告訴我不能報銷,我就找醫生開別的能報銷的,你現在才告訴我,這么多藥都得自費,不公平吧?你們的錯誤要讓我承擔后果?不公平!我不服!”
如果是這樣的,您就繼續往后看,如果不是,就此打住。
如果是這樣的,建議跟保險公司協商解決。讓保險公司體諒客戶不知道它不能報銷體諒客戶不是專業人士的實際情況,盡量都給報了,即使不能都報了,按比例多給報一些也可以。如果,客戶是最后保險公司不給報銷才知道該藥屬于丙類藥,那更要跟保險公司據理力爭。
不管是否能協商成,不管最后什么結果,作為客戶都應該吸取教訓,以后確認能報銷再去開藥。不要心存僥幸,給自己帶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