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境外保險保額高、收益高,現在很多白領人士到港澳或國外去買保險。我們經常說高收益必然面臨著高風險,這也適用于保險產品,根據港澳地區保險監管機構的規定,大陸人士必須親自赴港澳體檢投保,保單才會有法律效力。所以選擇境外保險就要考慮許多要承擔的風險。
●境外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境外對保險公司監管比較寬松,對資理財序向限制較少,可選擇的金融投資品種豐富。通常“境外保單”承諾給客戶高回報,保險資金就必定配置高風險的金融資產,這樣“買保險”就與客戶期望保險資金不冒風險的初衷是不一致的。而我國的保監會對保險資金使用監管更謹慎,以立法的方式限制投資渠道,防止發生重大財務風險,所以國內保險公司(包括在內地注冊開業的外資保險公司)普遍要比境外保險公司資金運作穩健得多。而且,內地客戶對境外保險公司信息掌握往往不全面、不及時,萬一公司發生重大經營風險,難以快速做出補救行動,即便退保、終止保險合同也不會很及時,取回來的現金價值損失會很大,難以保全自己的利益。
●法律風險。購買境外保險不受中國法律保護,一旦產生糾紛需要訴訟,客戶必須到境外打官司。境外律師費和訴訟費用非常高,而且法律程序與國內截然不同,客戶既不“經濟”又不“方便”,更不“保險”。
●服務缺失的風險。銷售境外保險的境外公司在國內沒有合法的營業機構,投保人變更信息、續繳保費、申請賠款等沒法找保險公司,只能找當初的“地下”推銷人員,這種完全建立在個人聯系上的服務很難保證質量,很容易買了“地下保單”后就找不到當初賣保險的人。實際上,已經發生過多起“地下保單”續繳保費被截留挪用和理賠給付被耽誤的事件。
●匯率風險。“地下保單”均以美元或港幣計價,客戶在國內用人民幣付款,賠償或給付保險金時領取外幣,考慮到人民幣已經處于長期升值的過程中,所以投保人最后實際得到的保險利益也必然比合同規定的少的多。
所以,不管在國內還是國外,保險首先還是要強調保障功能,強調安全,而非高收益和高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