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條款不是苛刻,因為重疾險是給付型的,所以必須要有一個標準才能賠付!
這就好比你們一個大家族里面,20個家庭,每年每家拿出兩萬塊錢,統一由一個人保管,如果這20個家庭成員里面有人發生大病,那么就用這筆錢一次性給這個家庭拿50萬!
那么問題就來了,請問究竟達到什么條件才叫大病呢?對于有的家庭可能花費20萬都不叫大病,有些家庭可能花5完就叫大病了!顯然以醫療費作為賠付標準是不合適的!最好的方式就是用疾病的種類和嚴重程度作為賠付標準!
所以對待任何的事物我們都應該現在理性的角度去分析,所有的規則都是為了絕對的公平!如果沒有規則,就會出現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