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我希望有保險公司在用戶困難時候,買了保險有保障,也許這樣沒人說不好。
最后想談的一個問題,還是回到保險的運行原理,全體投保人繳納了保險費,由保險公司運作去分擔個別出險客戶的損失,保險公司的運行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設備、職場等等開支其實都出自投保人繳納的保險費,從這一點上看,保險高管的高工資實在是不合情理,尤其是在公司虧損的情況下。
所以,要學習,與保險交朋友,用好保險,用對保險);保險是雪中送碳(發生事故時,住院時,除去保險賠款,有誰給你送錢?別說送錢,你借錢試試);保險是法律制度、惠民工程(《保險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五款:保險賠款免納個人所得稅。還有婚姻法對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保護,保費保額產生的杠桿等);保險在法律制度框架下通過互助傳遞愛心傳承財富、轉移風險(春風得意時留條路,風險來臨時保險助)。
所以在目前覺得保險騙人,并不奇怪。
保險沒有騙您什么,騙您的有可能是代理人/經紀人,也可能是您自己的觀念騙了自己!保險能買基本上都是賺到的,很多人都因為身體原因買不了保險,這個也是一個必然的情況了,難道說不時這樣的一個問題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