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份保單的投保人被保險人都是妻子本人,投保也完全是個人意愿,投保單各種情況如實告知,那么只要她按時繳費,她的這份合同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如果投保人是妻子,被保險人是丈夫的話,那么在沒有當事人簽字確認的情況下,這份保單是無效的。如果是給未成年孩子的,作為母親是法定監護人,也是有效的。
雖然是合法的,但個人覺得不太合理。關鍵是錢的因素,年保費支出太大,會影響家庭日常的生活。撇開家庭有負債不說,一張保單花費了家庭年收入的50%,比重實在太高了。
如果是躉交的還好說,一次交清了所有保費:如果是分期付款的話,保額保障是高了,但每年的續交就會存在問題。不交的話,保單就會失效。這種時候,退保只有現金價值,交么實在是壓力山大,進退兩難。
現在這個情況,我覺得首先夫妻雙方還是開誠布公的溝通一下,先搞清楚妻子為什么要買這份保險,買的還不是小數目,再商量下一步怎么做,根據自己的家庭情況選擇適合的保險。有話好好說,畢竟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