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看到題主有回復,是因為哥哥投保時年齡大了,所以用妹妹的名義交,結果妹妹現在過得不咋樣,看到哥哥有錢領,心里不平衡了。
1、就保險合同本身而言,投保人被保人都是妹妹,這份合同法律層面來說,是和哥哥沒有任何關系的。甚至妹妹完全可以去保險公司變更各種內容。哥哥也是沒有任何辦法的。
2、道德因素。由于兄妹關系,唯有道德因素來制約了。但是這種道德因素,也就私下能用,放到明面官面來說,哥哥是吃虧的,頗有一種“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所以,最好還是私下和妹妹溝通的好。
3、哥哥這種因為自己投保不了就交到妹妹頭上,就保險來說,不符合最大誠信原則。但是保險一旦成立,這份保險就成了妹妹自己的了,和哥哥沒有關系。所以,這是給自己挖了坑。更加坑的是,從法律層面來說,可以看做是哥哥贈與了一份保險給妹妹,并且哥哥要對保險有任何操作,是需要妹妹來操作。有種命根子被人捏住了的感覺……
4、后續更大的麻煩是,一旦妹妹先哥哥走了,這筆錢只能是妹妹的配偶、孩子、父母分,幾乎就和哥哥以及哥哥的妻子、孩子沒有干系了。所以,最好還是家庭內部,借助道德來好好談一談比較好,一家人有什么不好談的?
因此當我們遇上了這樣的問題的時候需要注意的地方也就稍微的多了一點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