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絡投稿
1、事故責任比例沒有說
并不是所有的人傷的交通事故司機都有責任。例如司機正常行駛,路人來個“鬼探頭”,這時候司機有責任么?
因此,題主不說交通責任比例,就指責車主是沒有道理的!若題主家人是全責或者主要責任,那么大部分醫療費是應該自己承擔。如果給車子造成了損傷的,還要倒賠修車費。
2、車主和保險公司
在題主的描述中,只說了車主不墊付,沒有告知大家保險公司是否在交強險范圍內墊付了1萬的醫療費?
一般來說,若車主屬于事故主要責任,或者對半責任,涉及了嚴重人傷,保險公司都會墊付一萬的醫療費。
而題主沒有說,很明顯要么故意不說,要么就是車主無責任,保險沒有墊付責任。
3、事故性質
題主只說是家人出車禍!是開車或者騎車與別人撞了?還是作為行人發生事故?還是作為車上乘客發生事故?都沒有說。我們怎么判定車主是否有責任?
4、一般醫院是不會打醫療官司的
醫院都打醫療官司了,說明題主家人已經出院。一直拖著醫療費不結算。醫療費屬于自己墊付,因此題主方是有責任的!
最后
交通事故后,法律沒有規定司機必須墊錢,司機主要責任或者對半責任時候,若估算醫療費用較高,那么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墊付(一般是交強險墊付1萬),然后向交管部門申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這個基金也是用了要還的。
題主的問題,不懂交通事故的,很容易被題主帶到溝里,認為車主、保險公司這些故意刁難。但是看到很多回答,還是都看出了題主自身應該存在很嚴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