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講不論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還是企業單位人員退休,在退休之后已經和原工作單位脫離了勞動合同關系,那么也就意味著從法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跟自己原有的工作單位是沒有任何關系了,所以說工作單位也不會給予發放相應的待遇了。
但是有個別企業,當然這是企業自行的內部規定,或者說一般的事業單位愿意給自己的退休老人發放相關的待遇,甚至有些單位還成立了離退休人員管理中心,那么就通過這樣的離退休管理中心來發放相關的待遇不過這個待遇并不是很多,比如說據我了解的一些企業單位,他們是屬于壟斷行業,經濟效益比較好,在退休以后還有相應的補貼,可能每年還會發一兩千塊錢的補貼作為慰問的形式來給予發放。
機關事業單位也有這樣的規定,但是都是屬于工作單位內部的規定,不過一般情況下要發放相關待遇的話,可能也沒有多少錢,可能逢年過節一個人給予一兩百塊錢足以了,但是據我了解,在我們本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大多數背景下,都是沒有這樣的退休以后的福利待遇。因為所有的退休福利待遇都是由社保部門來給予發放,在我們本地區有取暖費,每人每年是3900元,那么這個取暖費也是由社保部門來給予發放的,并不是有自己的原單位發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