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絡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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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消費者比較疑惑,為啥一個保險拒賠可以天下皆知,而全國每年保險賠1萬多億,確沒有看到保險公司做廣告?
其實還是有些原因的!
1、隱私問題
保險拒賠,為了獲賠那么撒潑打滾只要能引起大眾注意的行為都敢做,目的就是為了博關注。
而保險理賠,少則幾百幾千理賠金,多則百萬、千萬、上億的理賠金,誰愿意大張旗鼓的去宣傳XX保險給我賠了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塊錢。
即使保險公司宣傳這種大額理賠,往往都是X先生,因某種風險事故,我公司賠付XXX萬。簡單明了,不會涉及任何個人隱私。
2、不符合“搏眼球”需求
這種內容和拒賠新聞比起來,不符合社會新聞傳播需要的“搏眼球”需求。
有時候我們會看到一些業務員會在給客戶理賠成功后,征求客戶同意,然后發一些照片和理賠經過。
但是這種內容往往就被冠上“保險公司又在騙人買保險”、“難得賠一個就這樣打廣告”之類的評判。可以說,網絡噴子不掛,這種打擊別人從業信心和打擊別人投保保險信心的事情不會斷絕。
相反,一旦遇到個別理賠糾紛,新聞媒體跑的比誰的都快,“正義使者”的化身、代言人身份一下就能解決問題。然而,這里大家忽略了幾個事實:
社會媒體“化身”公正公平的使者,那么在幫助消費者,老百姓維護自己權益的同時,是否應該做一些相關知識的普及?很遺憾,在保險糾紛相關新聞,我們看到的永遠是“保險公司騙人、保險公司終于賠了”,而沒有普及任何保險相關的知識,社會媒體的這種行為,根本沒有起到公平、公正的作用。而是通過有立場的宣傳,把保險推到了大眾的對立面。可以說保險名聲難聽,媒體這種偏見性的報道貢獻了大部分!
3、正常執行合同
保險理賠,對于保險公司來說,肯定是愿意宣傳。但是對于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來說,就是執行了合同。投保人也掏錢了,得到應有理賠是應該的。
就和我們去了一家新開餐廳吃飯,發現很不錯,那么就推薦一次就夠了。如果商家總是以客戶點評很好吃為噱頭,大家就會覺得這個餐廳估計很一般,餐廳把飯菜做好吃難道不是應該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