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的老人補發養老金嗎?所謂的事業單位老人指的是在2014年10月份之前退休的人群稱之為事業編制的老人,那么事業編制老人,它的特點是在養老金的計算方式上是沒有任何的偏差,也就是說他們的集團標準是完全合理的,但是他們為什么要補發養老金呢?這方面指的應該就是每一年正常增長的養老金待遇。
因為從2005年開始一直到今年,我們國家對于養老金的待遇,實現了16年連增這個養老金的增長,包括了企業退休職工和機關事業編制人員的退休職工,所以說失業人員退休以后也是可以獲得正常養老金增長的待遇,而且養老金的增長,一般情況下絕大多數地區都是下半年才可以補發,所以說作為事業編制的老人,也可以獲得相應增長待遇的補發!
很多事業單位的中人除了這個正常增長養老金的待遇之外,其實他還有這個過渡性補償養老金的待遇,是這個過渡性的補償養老金待遇,全國絕大多數地區都沒有落實到位,原因是由于跟事業單位老人之間出現較大的一個差距,所以說在計算方式上面出現了很大的問題,所以說很多地區沒有落實到位,那么他們這部分中人,可以獲得兩份的補發待遇一個是過度補償養老金,另外一個是增長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