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沒有如實告知過了2年能理賠嗎?據悉重疾險沒有如實告知過了2年不一定能理賠,雖然保險中有兩年不可抗辯條款,說明合同成立兩年后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但如果被保險人在投保的時候故意隱瞞,相關條例也有說明:若證明被保險人投保時存在帶病投保的主觀動機,有騙保嫌疑,則保險公司有權不理賠。但也有需要理賠的情況:如果被保險人出險時的疾病不是未如實告知的疾病,與其無關,則可以理賠。比如說,被保險人未如實告知的疾病為A,過了2年后,身患疾病B,且疾病B和A完全無關,那么保險公司是需要理賠的。